2017年12月1日,杭州一小区的居民反映,他家楼下电梯边上的显示屏播放很多不雅的广告,他觉得让孩子老人看到了,影响不太好。据了解,业主所说的不雅广告是一则避孕套广告,因为产品的关系,广告中有一些比较暧昧的画面。
杨女士到案后,公安机关对其进行了人身检查,发现杨女士头部及嘴部外伤,颈部及腿部有红肿痕迹。2016年7月30日,杨女士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2日被逮捕。
《“女子取快递被造谣”案:对网络暴力说“不”》专项行动还提出“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掺假掺杂是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地要加大案件的查办力度,对获取的涉嫌违法线索,要及时查清违法行为事实,查清涉案产品流向,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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