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北湖区法院一审判决认可事发当日袁伍常处于“代同事值班”的状态,但认为袁伍常“工作地点应是事故发生抢修的地点”,而他是在宿舍休息期间发生意外,并不符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的情形。家属上诉后,郴州市中院二审维持原判,但进一步认为事发当晚袁伍常“代同事值班”的事实证据不足。
“查得好,还我们老百姓一个公平公正!”居民刘先生对此事的查处拍手称快。他告诉记者,自己也曾遭遇过“萝卜招聘”的情况,对此类问题深恶痛绝。
《走进直播间的副县长们:为家乡代言,奥力给!》报道还称,木浦市海洋警察局要求与张某同船的航海长、轮机长缴纳担保金,如果不缴,将对其拘捕调查。
相关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