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1日傍晚,南京市玄武区区委宣传部宣传科一名男性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证实了上述中共南京市玄武区纪委红头文件的真实性。他表示,这个文件是区纪委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按照立案调查程序,合规做出的处分决定。
固镇县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显示,徐善瑾涉嫌贪污一案由该院侦查终结,2006年4月17日移送审查起诉,审查期间经两次补充侦查,“本院仍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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